一、销售押金、销售标的和销售方式
(1) 销售标的
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公司+农户基地生猪。
第一批次:品种:外三元;均重约120~140公斤,数量约2200头;
第二批次:品种:外三元;均重约120~140公斤,数量约2200头;
(2) 报价截止及开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6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售时间:2026年6月30日,4天内销售完毕;
第二批次2026年7月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售时间:2026年7月7日,4天内销售完毕;
请意向客户按时递交报价,超出截止时间报价无效,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本次报价。
(3) 报价方式
将报价单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8798769598@163.com,报价文件格式规范命名为“公司/个人+报价单”(公司报价需盖章,个人报价需按捺手印)。
(4) 报价格式:见报价单
※注意事项:
1.客户参与报价前需缴纳20000.00元(贰万元整)报价保证金。
2.客户超出报价截止时间的报价视为无效。
3.报价保证金或履约金不计利息,可用于抵减货款。最终确定销售客户必须在收到通知(通过微信或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后在当日内交付履约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否则视为弃权,弃权后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现弃权情况后,根据报价高者顺延销售,最终确定销售客户交付履约保证金后销售生效,保证金或履约金作为最后销售猪只货款使用,生猪销售结束后若还有剩余公司不计息退还,报价未中者报价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二、销售报价
(1)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销售客户。
(2) 客户参与公司报价默认已知悉公司销售规则,如有不了解可咨询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
(3) 销售期间以报价价格为准,不得中途要求重新报价。
三、履约
(1) 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第一批次计划2026年6月30日开始销售,从正式销售当天开始计算,生猪4天内销售完毕,第二批次计划2026年7月7日开始销售,从正式销售当天开始计算,生猪4天内销售完毕,超出时间公司有权全额扣罚客户履约金。
(2) 两次报价分别为2200头生猪销售报价,客户在参与报价前咨询清楚每批次生猪产品质量情况,确定销售后不得以产品质量未达到要求为由拒绝装货或要求公司折价销售。
(3) 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每批次需每日最低销售550头,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销售,如未按要求装运,造成相应损失由客户赔偿。
(4) 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进出场需按照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规定执行,运输车辆必须在相关部门有备案登记。
(5) 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每车销售货款需结清后才能离厂。
(6) 由于以上销售数量仅为预测数,最终确定销售客户都必须按最终确定单价装完产品,不能以预测不准为由拒绝装货。
(7) 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只允许车辆及司机到场检测呈阴性后可进入猪场装猪,其余人员不得入场,从车辆称皮重到装猪完毕过磅结束期间不得冲淋水。
(8) 凡因客户暴力装猪,导致生猪死亡及应激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9) 如有客户恶意报价,扰乱销售秩序,确定客户后不交履约金或不到场装货的,经公司商议讨论后,公司有权取消客户报价权。
(10) 客户参与本次销售视为认可本次销售的要求,如有疑问可联系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
(11) 开票:可开西南区A票、贵州B票,过大磅,9米6车辆可进场。
(12) 双方不允许以市场价格波动为理由要求中止销售,一旦中止,定金不返还。
(13) 本销售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联系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微信:15804315821)。
附件: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