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大关基地生猪销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字体大小:  -  - 


一、销售押金、销售标的和销售方式

1.销售标的: 

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大关基地生猪,品种:外三元;均重约220-310斤,数量约2280头。

2.销售截止及销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售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11点30分(北京时间)

  请意向客户尽早递交报价,超出截止时间报价无效,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本次报价。

3.报价方式:短信或微信(公司/个人名称+报价)发送到19985263276,以收到信息时间为准。

请分重量阶段报价,报价格式为:

张三+电话号码

均重220(含220斤)-230斤,xx元/斤(9.35元/斤起报)

均重230(含230斤)-240斤,xx元/斤(9.40元/斤起报)

均重240(含240斤)-250斤,xx元/斤(9.45元/斤起报)

均重250(含250斤)-260斤,xx元/斤(9.50元/斤起报)

均重260(含260斤)-270斤,xx元/斤(9.55元/斤起报)

均重270(含270斤)-280斤,xx元/斤(9.60元/斤起报)

均重280(含280斤)-290斤,xx元/斤(9.65元/斤起报)

均重290(含290斤)-300斤,xx元/斤(9.70元/斤起报)

均重300(含300斤)-310斤,xx元/斤(9.75元/斤起报)

均重310(含310)斤以上,xx元/斤(9.80元/斤起报)

※注意事项:

1.客户参与报价前需缴纳 20000元(贰万元整)报价保证金。

2.客户超出报价时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低于公司底价的无效。

3.报价保证金或履约金不计利息,可作抵减货款使用。最终确定销售客户必须在收到通知(通过微信或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当日内交付履约保证金600000元陆拾万元整否则视为弃权,弃权后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现弃权情况后,经公司商议讨论后报价高者顺延销售,最终确定销售客户交付履约保证金后销售生效,保证金或履约金作为最后销售猪只货款使用,生猪销售结束后若还剩余公司不计息退还,报价未中者报价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二、销售报价

1.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销售客户。

2.同价格的情况下,先出价者先得。

3.客户参与公司报价默认已知悉公司销售规则,如有不了解可咨询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

4.销售期间以本次报价价格为准,不得中途要求重新报价。

5.收到报价信息后,我司询价工作组将立即组织二次电话询价。

三、履约

1.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计划2024年9月10日开始销售,从正式销售当天开始计算,本批次3天内销售完毕,超出时间公司有权全额扣罚客户履约金。

2.本批次报价价格为2280头生猪销售报价,客户请参与报价前咨询清楚该批次生猪产品质量情况,确定销售后不得以产品质量未达到要求拒绝装货,或要求公司折价销售。

3.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本批次的客户需每日最低销售760头以上,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销售,如未按要求装运,造成相应损失由客户赔偿。

4.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进出场需按照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规定执行,运输车辆必须在相关部门有备案登记。

5.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每车销售货款需结清后才能离厂。

6.由于以上销售数量仅为预测数,最终确定销售客户都必须按最终确定单价装完产品,不能以预测不准为由拒绝装货。

7.要求最终确定销售客户,只允许车辆及司机到场检测呈阴性后可进入猪场装猪,其余人员不得入场,从车辆称皮重到装猪完毕过磅结束期间不得冲淋水。

8.凡因客户暴力装猪,导致生猪死亡及应激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9.如有客户恶意报价,扰乱销售秩序的,确定客户后不交履约金或不到场装货的,经公司商议讨论后,公司有权取消客户报价权。

10.客户参与本次销售视为认可本次销售的要求,如有疑问可联系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

11.开票:可开A、B票,过小磅,9米6车辆可进场。

12.双方不允许以市场价格波动为理由要求中止销售,一旦中止,定金不返还。

13.本销售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联系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董文蕊19985263276  微信15804315821